初級具有基礎英語能力,能理解和使用淺易日常用語。
※通過初級檢定者的英語能力。
聽 | 能聽懂與日常生活相關的淺易談話,包括價格、時間及地點等 |
讀 | 可看懂與日常生活相關的淺易英文,並能閱讀路標、交通標誌、招牌、簡單菜單、時刻表及賀卡等。 |
說 | 能朗讀簡易文章、簡單地自我介紹,對熟悉的話題能以簡易英語對答,如問候、購物、問路等。 |
寫 | 能寫簡單的句子及段落,如寫明信片、便條、賀卡及填表格等。對一般日常生活相關的事物,能以簡短的文字敘述或說明。 |
參考:一般行政助理、維修技術人員、百貨業、餐飲業、旅館業或觀光景點服務人員、計程車駕駛等,宜具備初級能力。
測驗項目及成績計算
※測驗項目
測驗項目 | 聽力 | 閱讀 | 加 考 項 目 |
寫作 | 口說 |
總題數 | 30題 | 30題 | 16題 | 18題 | |
總作答時間 | 約20分鐘 | 35分鐘 | 40分鐘 | 約10分鐘 | |
測驗內容 | 看圖辨義 問答 簡短對話 短文聽解 |
詞彙 段落填空 閱讀理解 |
單句寫作(50%)
段落寫作(50%) |
複誦 朗讀句子與短文 回答問題 |
|
總測驗時間 (含試前、試後說明) |
兩項合計約1.5小時 | 約1小時 | 約1小時 | ||
滿分 | 120分 | 120分 | 100分 | 100分 | |
通過標準 | 兩項測驗成績總和達160分,且其中任一項成績不低於72分(註)。 | 70分 | 80分 |
註:
- 1.某甲考生聽力78分、閱讀82分,其總分為160分,且兩項成績皆高於72分,則已達聽讀測驗通過標準,可加考該級數之說寫測驗。
- 2.某乙考生聽力94分、閱讀70分,雖然其兩項成績總和達164分(已高於160分),但因閱讀低於72分,故未達聽讀測驗通過標準,不得報考該級數之說寫測驗。
- ●聽力及閱讀測驗為選擇題,採電腦閱卷,每份答案紙均閱卷二遍,如任一題目未作答或複選,則以電腦逕行第三、四閱。成績以量尺分數計分,滿分120分。考生的答對題數透過統計程序轉換為量尺分數,以維持歷次測驗成績的可比性。
- ●寫作及口說測驗採人工閱卷,每位考生的作答均由受過訓練的合格評分老師經初、複審程序進行評閱。評分係根據本測驗初級-寫作/口說能力測驗分數說明,分為0~5級分,再轉換為百分制。
- ●資料使用:考生報名之個人資料與作答資料之保存與使用,由本中心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供測驗行政、閱卷、成績計算、統計、評分老師訓練及研究用途使用;考生報考時即同意將作答資料之著作財產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予本中心,在不記名方式及不披露考生身分之原則下,作為後續分析或研究使用,本中心得轉授權予第三人供學術研究使用。
寫作/口說能力測驗分數說明
1. 寫作能力測驗
- 第一部分:單句寫作級分說明
級分 | 說明 |
2 | 正確無誤。 |
1 | 有誤,但重點結構正確。 |
0 | 錯誤過多、未答、等同未答。 |
- 第二部分:段落寫作級分說明
級分 | 說明 |
5 | 正確表達題目之要求;文法、用字等幾乎無誤。 |
4 | 大致正確表達題目之要求;文法、用字等有誤,但不影響讀者之理解。 |
3 | 大致回答題目之要求,但未能完全達意;文法、用字等有誤,稍影響讀者之理解。 |
2 | 部分回答題目之要求,表達上有令人不解/誤解之處;文法、用字等皆有誤,讀者須耐心解讀。 |
1 | 僅回答1個問題或重點;文法、用字等錯誤過多,嚴重影響讀者之理解。 |
0 | 未答、等同未答。 |
- 各部分題型之題數、級分及總分計算公式
分項測驗 | 測驗題型 | 各部分題數 | 每題級分 | 佔總分比重 |
第一部分 單句寫作 |
A.句子改寫 | 5題 | 2分 | 50% |
B.句子合併 | 5題 | 2分 | ||
C.重組 | 5題 | 2分 | ||
第二部分 段落寫作 |
看圖表寫作 | 1篇 | 5分 | 50% |
總分計算公式 | 公式:{(第一部分得分/30) + (第二部分得分/5)}×50 例: 第一部分各項得分 A - 8分 B - 10分 C - 8分 8+10+8=26 三項加總第一部分得分 - 26分 第二部分得分 - 4分 依公式計算如下: {(26/30) + (4/5)}×50=83 該考生得分83分 |
2. 口說能力測驗
- 評分項目(一):發音、語調和流利度(就第一、二、三部分之整體表現評分)
級分 | 說明 |
5 | 發音、語調正確、自然,表達流利,無礙溝通。 |
4 | 發音、語調大致正確、自然,雖然有錯但不妨礙聽者的了解。表達尚稱流利,無礙溝通。 |
3 | 發音、語調時有錯誤,但仍可理解。說話速度較慢,時有停頓,但仍可溝通。 |
2 | 發音、語調常有錯誤,影響聽者的理解。說話速度慢,時常停頓,影響表達。 |
1 | 發音、語調錯誤甚多,不當停頓甚多,聽者難以理解。 |
0 | 未答或等同未答。 |
- 評分項目(二):文法、字彙之正確性和適切性(就第三部分之表現評分)
級分 | 說明 |
5 | 表達內容符合題目要求,能大致掌握基本語法及字彙。 |
4 | 表達內容大致符合題目要求,基本語法及字彙大致正確,但尚未能自在應用。 |
3 | 表達內容多不可解,語法常有錯誤,且字彙有限,因而阻礙表達。 |
2 | 表達內容難解,語法錯誤多,語句多呈片段,不當停頓甚多,字彙不足,表達費力。 |
1 | 幾乎無句型語法可言,字彙嚴重不足,難以表達。 |
0 | 未答或等同未答。 |
發音、語調和流利度部分根據第一、二、三部分之整體表現評分,文法、字彙則僅根據第三部分之表現評分,兩項仍分別給0~5級分,各佔50%。
- 計分說明:
某考生各項得分如下面表格所示:
評分項目 | 評分部分 | 得分 |
發音、語調、流利度 | 第一、二、三部分 | 4 |
文法、字彙之正確性和適切性 | 第三部分 | 3 |
百分制總分之計算:(4+3)×10分﹦70分